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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 2020-05-29 14:56
  • 来源: 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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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瑞玲,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国平率执法检查对我县贯彻实施《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魏燕雄、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我县的资源热力电厂,实地查看了资源热力电厂综合填埋场和电厂运营管理情况,并检查了半岛翡翠垃圾中转站的运营有关情况和周边(河堤、河面)环境卫生情况。随后在龙城街道罗屋村检查了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情况。执法检查组边实地查看边详细了解我县城乡垃圾清扫、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情况。最后,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魏燕雄代表县政府作了龙门县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的情况汇报。县环卫局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作了补充说明。执法检查组成员对我县实施《条例》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陈瑞玲用“政府重视、部门履职、全民参与、成效显著”16个字肯定了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陈瑞玲提出“五个继续”要求:一要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条例》的宣传力度;二要继续坚持精准施策,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三要继续补强重点环节的短板,加快实现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四要继续加强执法力度,强化责任落实;五要继续敢作为敢担当,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邓国平对下一步做好城乡垃圾处理工作提出了“五个进一步”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二要进一步加大城乡垃圾处理力度,提高垃圾处理能力;三要加大环卫设施设备的投入,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四要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思想认识;五要对标《条例》,精准补齐环境卫生短板,确保《条例》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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