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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
  • 2019-05-23 16:01
  • 来源: 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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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25日龙门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8次会议通过)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县人大常委会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以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动龙门走在全省山区县域发展前列,建设“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年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审查和批准决算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8年县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县本级决算(负责单位:财经工委、财经委员会);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8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负责单位:财经工委、财经委员会);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单位:财经工委、财经委员会);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单位:财经工委、财经委员会);

5.听取和审议我县2019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报告(负责单位:财经工委、财经委员会);

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负责单位:财经工委、财经委员会);

7.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负责单位:财经工委、财经委员会)

8.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度县政府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负责单位:各专委及相关工委);

9.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负责单位:选联工委、各专委及常委会相关工委);

10.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负责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1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情况的整改报告(负责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1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8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负责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1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城乡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负责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1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要求对县城风景河进行综合整治的议案》(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报告(负责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1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医联体建设情况的报告(负责单位:教侨工委)。

二、检查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1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负责单位:教侨工委);

17. 对《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负责单位:农工委、环资工委)。

三、专题调研

18.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负责单位:各专委及常委会各工委、室);

19. 开展对我县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负责单位:财经工委、财经委员会);

20.开展对我县全民禁毒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负责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21.开展对我县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情况的专题调研(负责单位:教侨工委);

22.开展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专题调研(负责单位:选联工委);

23.开展对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负责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24.开展对我县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更好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专题调研(负责单位:农工委);

25.开展对我县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专题调研(负责单位:农工委、环资工委)

26. 开展对慈善法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负责单位:社会建设委员会);

27. 开展对我县劳动就业情况的专题调研(负责单位:社会建设委员会)。

四、专项视察

(一)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活动

28.视察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和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负责单位:各专委及常委会相关工委、室);

(二)各专委及常委会各工委、室牵头组织的视察活动

29.各专委及相关工委、室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每年组织不少于3次的县人大代表视察活动(负责单位:各专委及常委会各工委、室)。

五、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30.围绕推动龙门走在全省山区县域发展前列,建设“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目标任务,突出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和民生优先、打好三大攻坚战、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等方面工作,就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关系长远发展的总体布局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负责单位:各专委及常委会相关工委、室)。

六、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

31.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做好被任命人员的任前审查、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宪法宣誓等工作,增强被任命干部的履职责任感和使命感(负责单位:选联工委);

32.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认真组织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结合全省五级代表主题活动,组织好市、县“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深入推进人大代表工作室建设,完善市县镇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平台;及时交办代表在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含议案转建议),做好重点建议及其他建议的督办工作,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负责单位:各专委及常委会相关工委、室)。

七、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33.严格按照监督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有关规定,坚持接受报备和主动审查相结合,切实做好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负责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八、开展专题询问

34. 坚持充分调研、充分征求意见,选取一个有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询问议题, 适时组织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负责单位:各专委及常委会相关工委、室。

九、信访工作

35.做好转办信件、接待群众来访、网络回复、电话回复、督查督办等工作;完善机构改革后信访事项的办理机制,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负责单位:信访办);

十、加强自身建设

36.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人大机关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负责单位:常委会党组、各专委及常委会各工委、室);

37.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设置,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加强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学习,注重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重视机关文化建设,增强机关凝聚力(负责单位:常委会党组、常委会办公室);

38.加强人大工作宣传。继续办好“县人大常委会网站”,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加大对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的宣传力度,扩大人大工作社会影响力(负责单位:各专委及常委会相关工委、室);

39.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围绕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的部署,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负责单位:负责单位:各专委及常委会相关工委、室)。

全年拟召开10次常委会会议,安排在134678101112月份,分别举行常委会第二十六至三十五次会议。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议或遇有特别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临时召开常委会会议。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龙门县人大常委会

                              201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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