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龙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 2020-03-12 11:01
  • 来源: 县人大办
  • 发布机构:
  • 【字体:    

(2020年3月4日龙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37次会议通过)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立足“两个机关”职能定位,紧扣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紧扣全社会对当期和长远民生事项的重大关切,依法履职行权,继续为推动龙门走在全省山区县域发展前列,建设“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贡献人大智慧和人大力量。全年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执行省、市、县委的决定和工作要求。(负责单位:常委会党组,县人大各专委及常委会各工委、室);

2.发挥人大职能作用,高度重视、毫不放松做好人大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大机关的防控措施落实落细。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积极采用各种手段,推进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的落实,为推动我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做出积极贡献(负责单位:常委会党组,县人大各专委及常委会各工委、室);

3.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和县人大机关各专委、工委(室)成员要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深入所挂钩联系乡镇(街道)和责任网格,主动当好“五员”(即:指导员、监督员、宣传员、服务员、协调员),帮助和指导各乡镇(街道)科学精准防疫和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负责单位:县人常委会班子成员,县人大各专委及常委会各工委、室)。

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审查和批准决算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县本级预算编制方案的报告(负责单位:财经工委、财经委);

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县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县本级决算(负责单位:财经工委、财经委);

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负责单位:财经工委、财经委);

7.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单位:财经工委、财经委);

8.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单位:财经工委、财经委);

9.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2019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报告(负责单位:财经工委、财经委);

10.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负责单位:财经工委、财经委);

1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负责单位:财经工委、财经委);

1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负责单位:选联工委、县人大各专委及常委会相关工委);

1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负责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14.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关于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负责单位:监察司法工委);

1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负责单位:监察司法工委);

1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要求对县城风景河进行综合整治的议案》(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报告(负责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三、检查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17.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负责单位:监察司法工委);

18.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情况(负责单位:农工委);

19.检查《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实施情况(负责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四、专题调研

20.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开展“大山经济”和“村居发展”专题调研,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负责单位: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县人大各专委及常委会各工委、室);

21.开展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专题调研(负责单位:县人大各专委及常委会各工委、室);

22.开展对我县诉调对接情况的专题调研(负责单位:监察司法工委);

23.开展对我县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负责单位:教侨工委);

24.开展对我县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打造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负责单位:农工委)

25.开展对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负责单位:社会委)。

五、专项视察

(一)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活动

26.视察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和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负责单位:县人大各专委及常委会相关工委、室);

(二)各专委及常委会各工委、室牵头组织的视察活动

27.县人大各专委及相关工委、室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每年组织不少于3次的县人大代表视察活动(负责单位:县人大各专委及常委会各工委、室)。

六、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28.围绕推动龙门走在全省山区县域发展前列,建设“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目标任务,突出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和民生优先、打好三大攻坚战、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发展“大山经济”等方面工作,就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关系龙门长远发展的总体布局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负责单位: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县人大各专委及常委会相关工委、室)。

七、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

29.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做好被任命人员的任前审查、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宪法宣誓等工作,增强被任命干部的履职责任感和使命感(负责单位:选联工委);

30.加强干部任内监督,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工作,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担当作为(负责单位:选联工委);

31.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认真组织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结合全省五级代表主题活动,组织好市、县“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完善市、县、镇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平台;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工作;及时交办人大代表在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含议案转建议),做好重点建议及其他建议的督办工作,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负责单位:县人大各专委及常委会相关工委、室)。

八、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32.严格按照监督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有关规定,坚持接受报备和主动审查相结合,切实做好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负责单位:监察司法工委)。

九、开展专题询问

33.坚持充分调研、充分征求意见,适时组织开展垃圾焚烧处理专题询问,推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负责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十、信访工作

34.做好转办信件、接待群众来访、网络回复、电话回复、督查督办等工作;完善机构改革后信访事项的办理机制,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负责单位:信访办)。

十一、加强自身建设

35.自觉提升政治理论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摆在突出位置,立足人大工作实际,在学深、悟透、笃行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提高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负责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人大各专委及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室);

36.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遵从党对人大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得到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决策等方面的制度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负责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党组);

37.做好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好工作落实,按时向县委巡察办报送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负责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人大机关党总支、县人大机关党支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8.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完善有关工作机制、议事规则,提高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负责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人大机关党总支、县人大机关党支部、县人大各专委及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室);

39.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完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人大代表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优化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的人员结构。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学习,注重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重视机关文化建设,增强机关凝聚力(负责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40.加强人大工作宣传。继续办好“县人大常委会网站”,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加大对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的宣传力度,扩大人大工作社会影响力(负责单位:县人大各专委及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室);

41.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围绕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的部署,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县乡人大严格按照“五个规范”要求巩固完善代表联络站,加快形成代表联系群众阵地建设网格化体系。深化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人大代表创建和谐责任区等工作,开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工作回头看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县乡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做好迎接上级人大检查考核的准备工作(负责单位:县人大各专委及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室)。

十二、其他工作

42.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支持南昆山旅游加快发展的十条措施》(龙委〔2020〕1 号)的文件精神,协调推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方式保护南昆山生态环境(负责单位:监察司法工委)。

全年拟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安排在1、3、4、6、8、9、11、12月份,分别举行常委会第三十六至四十三次会议。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议或遇有特别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临时召开常委会会议。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附件:龙门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会议召开时间及议题预安排

                                                                                   龙门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3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龙门县人大常委会

工信备案号:粤ICP备2070836号-1  互联网公安备案号 44132402100067号   网站地图

网上不文明言论投诉电话:0752-7783390    网站联系方式:0752-7783390

版权所有:龙门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