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人常〔2021〕28号
关于江松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龙门县人民法院:
龙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表决通过:
任命:
江松明同志为龙门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骆锦荣同志为龙门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程威同志为龙门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晓东同志为龙门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胡遂玲同志的龙门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谭俊华同志的龙门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特此通知。
龙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