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6日龙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龙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龙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风景河综合整治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对该议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制订议案办理方案,方案中提出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实施步骤等是可行的。会议原则同意这个办理方案。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议案办理方案,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在议案办理期限内,县人民政府应于每年年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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